汪習根:習近平法治思想的理論貢獻
汪習根
習近平法治思想是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在中國法治建設和法學研究中創新發展的標志性成果,在對中華優秀傳統法律文化進行創造性轉化和創新性發展的基礎上,提出了一系列具有標識性和原創性的概念、命題與原理,其突出的理論貢獻可以歸結為以下六個方面。
第一,習近平法治思想在法律本體論上的理論探源。習近平法治思想科學回答了法和法治的本源、本質和本色等基礎性法理問題,提出和詮釋了堅持人民主體地位和以人民為中心,論證了法律之治與人民之治的邏輯理路,厘清了法治主體與法治客體的內在關聯。堅持人民主體地位,就是堅持一切依靠人民、為了人民、造福人民、保護人民,切實保障全體人民享有廣泛的權利,讓改革發展成果全面惠及全體人民。“人民主體”與“人民主權”雖然僅一字之差,但在本質上存在根本差異,古典自然法學派提出的人民主權論,在實質上沒有跳出少數公權壟斷者之治的法治模式,而人民主體則實現了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和依法治國三者有機統一,以人民利益為終極追求,以增進民生福祉為出發點和落腳點,以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政體彰顯出顯著的制度優勢,從而顛覆了抽象的人性論、理性論、德性論之類的西式法律本體論。
第二,習近平法治思想在法律價值論上的思想升華。習近平法治思想在一般價值論上提出和論證了兩個富含理論創新意蘊的概念,即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和全人類共同價值。這對于法理和整個法律領域的價值升級與價值優化具有重大意義。一是以社會公平論深化西方正義理論。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線,社會公平是由權利公平、機會公平、規則公平所構成的一套實質性公平體系,克服了既有正義論的單向度線性思維模式。二是以全過程人民民主突破西式民主理論。我國全過程人民民主實現了過程民主和成果民主、程序民主和實質民主、直接民主和間接民主、人民民主和國家意志相統一,是全鏈條、全方位、全覆蓋的民主,是最廣泛、最真實、最管用的社會主義民主。三是以當代人權觀突破古典人權論。堅持走中國人權發展道路,積極參與全球人權治理,推動人權事業全面發展。堅持把人民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放在第一位,人民幸福生活是最大的人權。四是以總體國家安全觀代替傳統安全觀。首次在理論上深刻揭示了安全在法律價值體系中的重要地位,全面闡釋了安全價值的科學內涵、構成要素及其法治功能。五是以新發展理念豐富法律價值形態。堅持發展為第一要務,將法律價值論提升到了前所未有的新境界。
第三,習近平法治思想在法律范疇論上的自主創新。在自主構建的法律概念范疇體系中,基石性范疇主要包括兩個:全面依法治國和法治中國。在這兩個范疇的統攝下,衍生出基礎性概念,主要體現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這兩個概念上。由此,進一步細分出一系列法學概念,在理論脈絡上,集中體現為從依法治國到全面依法治國、從中國法治到法治中國、從法律體系到法治體系,以此為基礎,再實現從國家法治到法治國家、從政府法治到法治政府、從社會法治到法治社會、從依法治理到良法善治的內涵重構和意義革命。
第四,習近平法治思想在法律運行論上的突破發展。法律是治國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習近平法治思想設計出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法治工作新格局。首先,在立法原則上,堅持科學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在立法體制上,構建黨委領導、人大主導、政府依托、各方參與的四位一體立法格局;在立法重心上,統籌立改廢釋纂,加強重點領域、新興領域和涉外領域立法,解決法律規范體系不夠完備、重點領域和新興領域相關法律制度存在薄弱點和空白區的問題;在立法質量上,完善合憲性審查、備案審查制度;在立法空間上,加強探索區域協同立法。其次,加強法治政府建設,構建嚴格公正高效的執法體制,迫切需要在理論上厘清權力與權利、政府與市場的關系,一個總原則就是:對公權應當做到法無授權不可為,對私權則是法不禁止皆可為。再次,公正司法是高效的法治實施體系建設的一項長遠而具有根本性的任務,司法文明的進步迫切需要深化司法體制機制尤其是司法責任制綜合改革,堅持培養德法兼修的高素質法治工作隊伍。最后,全民守法是全面依法治國的基礎性工程,應當大力培育法治精神、牢固樹立法治信仰、切實尊重法律權威,讓人人守法蔚然成風。
第五,習近平法治思想在法律關聯論上的理念重構。在法與政治的關系上,提出法治當中有政治,沒有脫離政治的法治;每一種法治形態背后都有一套政治理論,每一種法治模式當中都有一種政治邏輯,每一條法治道路底下都有一種政治立場。強調要堅持依法治國和依規治黨有機統一,發揮依法治國和依規治黨的互補性作用,確保黨既依據憲法法律治國理政,又依據黨內法規管黨治黨、從嚴治黨。在法與道德的關系上,提出法安天下、德潤人心,法律是成文的道德,道德是內心的法律,堅持依法治國和以德治國相結合。在法與經濟的關系上,提出“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是法治經濟”“法治是最好的營商環境”等原創性法理命題。在法與科技關系上,以法治保障科技創新,以科技創新為法治賦能,實現數字中國與法治中國有機融合,推進數字法治建設。在法與文化的關系上,強調應當重視尊法學法守法用法,其中尊法是第一位的。為此,應當強化法治教育和法治宣傳,讓法治觀念深入人心,在全社會形成濃厚的法治文化氛圍。
第六,習近平法治思想在法律方法論上的突出貢獻。一方面是系統分析方法。為了實現整體大于部分之和,全面依法治國強調要一體建設、共同推進、統籌謀劃。這種系統論思維方式在習近平法治思想中無時不在無處不有,被歸結為“三者統一”,即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和依法治國的有機統一。“三個層次”,即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的三層核心要義,也就是堅持黨的領導,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體系。“四個全面”,即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國、全面從嚴治黨。“五個體系”,即完備的法律規范體系、高效的法治實施體系、嚴密的法治監督體系、有力的法治保障體系和完善的黨內法規體系。另一方面是辯證統一方法。運用矛盾分析法,全方位解析和多面向定位法治理論的內在關系和外部實踐關聯,確保法治體系的穩固性、法治戰略的科學性和法治方案的可行性。
(作者系華中科技大學習近平法治思想研究中心主任、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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