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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于2003年7月決定,將原有的工業普查、第三產業普查和基本單位普查合并,并將建筑業納入普查范圍,在2004年開展第一次全國經濟普查。市政府于2004年3月發出《關于開展第一次經濟普查的通知》,通過兩年緊張有序的工作,我市第一次經濟普查成果揭曉。
——經濟普查的主要成果
進一步摸清了全市第二、第三產業的“家底”。通過經濟普查,全面掌握了反映我市第二、第三產業發展狀況的大量基礎信息。其中的主要數據,市普查辦已于2005年12月份以普查公報的形式發布。
初步建立了全市第二、第三產業基本單位名錄庫及其數據庫系統。這次經濟普查的所有基層原始數據,都已進入市統計局的經濟普查數據庫。不僅可以進行全市數據匯總,而且可以根據需要,匯總加工出按地區、行業、規模和所有制等各種分組的數據,開展各種分析研究。市統計局、市編辦、市民政局、市國稅局、市地稅局和市工商局還聯合建立了基本單位名錄庫更新維護制度。
查實了GDP總量和三次產業的比重。按照新國民經濟行業分類標準,省統計局統一核算的我市2004年當年價GDP為2109.45億元。第一產業雖然不在這次普查范圍之內,但由于核算方法調整,增加值數據仍有所變化。第一產業增加值為120.54億元,比2004年初步核算數減少2.96億元,第一產業增加值占GDP的比重為5.7%,沒有變化。第二產業增加值為1167.44億元,比2004年初步核算數減少62.77億元,占GDP的比重由57%降為55.4%,降低1.6個百分點。第三產業增加值為821.47億元,比2004年初步核算數增加17.15億元,占GDP的比重由37.3%上升到38.9%,提高1.6個百分點。
出現上述情況的原因,主要是普查年度與常規年度基礎資料來源不同及核算方法的調整所至。
——經濟普查工作的主要情況
組建普查機構,選調普查人員。在市、縣(市)區建立第一次經濟普查領導小組及辦公室,全市150個鄉鎮(街道)建立鄉級普查機構,3544個村(社區)建立普查工作點或工作站。全市各級共選調普查員、普查指導員近1萬人,組成一支強大的普查隊伍。各級財政專門安排了普查專項經費,確保整個普查工作的順利開展。
制定普查實施方案,進行普查業務準備。在試點的基礎上,廣泛開展調查研究,在征求專家意見的基礎上,結合我市實際制定了經濟普查實施方案、經濟普查工作計劃和一系列規章制度。全市有1萬多名普查員、普查指導員及8萬余名機關、企業、事業單位的統計、財務人員參加普查活動。通過對全市范圍的基層單位地毯式的清查,摸清了全市單位及個體經營戶情況。
廣泛宣傳動員,依法開展普查。全市各級圍繞《統計法》和《全國經濟普查條例》廣泛開展普查教育和宣傳,重點強調政府對普查對象的三大承諾,強調普查對象和普查機構的法定權力、義務以及違法責任,通過廣泛、深入的輿論宣傳和社會動員工作,基本做到了經濟普查家喻戶曉,人人皆知。依法開展普查各項工作,特別是在普查登記工作階段,要求所有企業普查表的財務指標必須來源于企業會計報表,所有個體經營戶調查表必須經戶主簽名,凡修改數字,必須經企業認可。各級加大了執法力度,成立執法檢查組,公開執法舉報電話和舉報信箱,組織力量到相關企業進行統計法宣傳和相關業務指導。
嚴格審核普查數據,認真開展質量抽查,確保普查數據質量。這次普查共調查了7萬余家法人單位,抽查了3萬余家個體經營戶,共審核報表約50萬張。為了確保普查數據質量,在普查的每個環節都實行了嚴格的質量控制,并組織力量進行質量抽查。對全市14個縣級普查區域的數據質量抽查結果顯示,寧波市經濟普查數據填報綜合差錯率低于全國和全省水平,數據質量達到預期目標。
啟動了經濟普查資料開發工作。普查的目的在于應用,我市較早啟動對經濟普查資料開發。較早制定資料開發方案,并多方征求意見,初步議定研究備選題目。動員各級經濟普查辦人員編寫“短、平、快”信息。組織課題招標,落實課題開發單位,目前通過招投標方式,已有近50項的課題立項研究。(市統計局局長羅呂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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