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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臨安絲綢總廠改制內幕調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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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年07月24日 1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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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在我國風起云涌的企業兼并熱潮中,浙江省臨安絲綢總廠這個曾經多次榮獲過省級先進生產企業榮譽的國有中型工廠,居然被一家資產規模遠低于自身,負債額度大大偏高于自身的小型私企,浙江天松集團有限公司,在臨安市政府有關領導的政策支持幫助下,以蛇吞象的強制方式給予一舉兼并。1998年4月23日代表浙江省臨安市政府的常務副市長吳苗強與代表浙江天松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長施永祥和代表臨安絲綢總廠全體職工利益的廠長汪掌富三方人員,根據當時臨安市政府作出企業改制統一政策精神,并經臨安絲綢總廠1998年4月第十屆二次職代會討論通過后,共同簽署由小私營企業,浙江天松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兼并臨安絲綢總廠,這個大國有企業資產的改制兼并協議,隨著時間的推移,該份三方兼并協議是怎樣一步步地演變發展成今天國有企業的負資產情況?記者對此展開了全方位多角度的深入采訪調查。“一團兩制”協議怎能單方違約?記者注意到該份經1998年5月臨安市人民政府召集各有關職能部門參加的多方專題協調會,并以1998臨政辦12號會議紀要形式,充分確認了私企兼并國企協議內容:明確規定由浙江天松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全盤承接臨安絲綢總廠一切資產,債務和人員,保證執行按照強強聯合“一團兩制”優勢五補政策,并將臨安絲綢總廠改稱為股份有限責任公司,使其成為浙江天松集團名下的一家子公司,嚴格實行集團公司下屬其他子公司內部有所區別的不同工資獎金分配制度和相關勞保福利待遇按排的獨立傾斜政策,充分認可子公司所應享有的獨立法人地位。并根據市府會議紀要第6款第三項規定精神,本協議生效后,責成浙江天松集團必須與臨安絲綢總廠工會另行簽訂職工集體勞動合同。實際上浙江天松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并沒有認真執行這份三方兼并協議,2個月之后就單方違背協議條款,首先撤銷絲綢總廠的工會組織,直接堵塞職工參與民主管理監督的正常通道,從未與職工簽訂過任何勞動保障合同,無故剝奪職工所應依法享有的醫保和養老保險待遇權利,將兼并之前臨安絲綢總廠已經提留的退體職工養老醫療保險統籌費363.6萬元,外加37萬元職工安置費,共計400余萬元,本應交由臨安市社保局代管,并在其嚴格監督控制下依法有序使用的職工活命錢,由于政府行政監管功能缺位,而被浙江天松集團有限公司強行劃走、侵占使用,置數百名職工的日常家庭生計與不顧,引發眾多職工的強烈不滿。強強聯合“一團兩制“優勢五補的三方兼并協議怎能能隨意單方違約?昔日功臣、怎成今天棄兒?曾有30余年輝煌建廠歷史,為國家經濟建設作出過一定貢獻,占地555萬余平方米,建筑面積達503萬平方米,擁有1500多名職工,年創總產值達1081萬元:凈值1010萬元,人均勞動生產率各占6918元,利稅總額為555萬元之豐碩成果的臨安市絲綢總廠職工。連做夢都沒想到,昔日通過手拉肩擔,日以繼夜,八小時內拼命干,八小時外作貢獻、埋頭苦干、勤儉持家、艱苦奮斗創造的國有資產,一下子變成了私營企業主的手中財富,當地政府所作出的種種文件和政策規定,如中共臨委發(1997)49號文件。臨安市人民政府專題協調會議紀要,臨政發(1998)12號通知,臨安市人民政府,臨政發(1997)120號文件,臨安市人民政府經貿委,臨企改(1999)14號文件,臨安市人民政府,臨政發(2000)61號文件,與杭州市人民政府,杭政發(1999)17號文件,杭政辦(2002)33號文件,杭政辦發(2004)14號文件等相關企業改制兼并政策規定背道而馳。為浙江天松集團有限公司,公然違反臨安市人民政府,臨政發(2000)105號文件,關於部份下崗職工協議繳納養老保險費和大病保險費試行意見的通知原則,明確規定了,4050下崗失業職工可以協議繳納養老保險費的政策精神,有意剝奪臨安絲綢總廠職工的合法生存權利。提供了外部便利條件。其昔日的創業功臣,已成今天的公司棄兒,直接失去了原先所享有的大病醫療保險和養老保險福利基金待遇,日常家庭生活無處著落。以前艱苦創業的年青人,如今大都已進入中老年階段,除了手中掌握的絲綢織造技術之外,其它一無所有,這批職工現在被天松集團當作生活包袱一腳踢掉,連像樣一點的社會服務工作都找不到,不知其今后如何生存?一個個布滿愁容的巨大生活憂慮問號,明顯寫在了每一個職工茫然的臉上。借資產評估報告做手腳據記者了解:當時國家對國有企業實行的改制政策是以零資產為界限,即資產負債為零,若大于零時,則必須出資購買,若小于零時,則可享受政府給予資產差額補償。據臨安絲綢總廠原職工反映,臨安市政府原來出于,將臨安絲綢總廠資產價格評估偏高而怕浙江天松集團公司不肯接收,所以才對其進行連續3次資產價格評估,評估價格一次比一次更低,達到負資產后,整體劃轉移交給浙江天松集團公司接管。記者從臨安市會計師事務所,臨會所評字(1997)336號,臨會所評字(1998)第103號,臨會所評字(1998)109號,出于同一家會計師事務所,對同一個企業臨安絲綢總廠所作出三份內容截然不同的價格數字,資產評估報告,就不能看出其中存在的多處數據漏洞,從這三份評估內容五不一致,前后自相矛盾,尚難自圓其說,全是為企業改制提供完整科學價值依據的所謂“資產評估報告”中第一份是1617萬元固定資產,逐步演變發展成第二份報告中所說452萬元,到第三份的負資產最后評估結論,其資產數據明顯缺乏客觀公正的科學依據作支撐,卻對其廠內的4套住房,170臺絲綢織機、多臺空調等資產均未例入評估范圍,完全是借資產評估報告做手腳,實際上已成為一個荒唐透頂的天大笑話。天松集團瞄準土地賺大錢采訪中眾多職工紛紛告訴記者,臨安絲綢總廠有工業用地面積55572.4平方,約合84畝以及住宅用地13579.3平方,目前已全部變成了商業開發用地,其附近周圍土地征用市場價格已達到每畝上百萬元的銷售價格,根據臨安市政府規定,按每平方為260元的價格計算,需支付14448824元,而事實上劃轉給天松集團有限公司的價格是170元一個平方米,只需支付9447308元,從中可賺市場差價高達5001516元。其中還未包括天松集團今后利用該段黃金地塊,開發商品房后的市場巨額銷售利潤在內,即使按照臨安市人民政府臨政發(1997)120號關於公布1997年臨安市基準地價的通知,臨安市錦城鎮土地定級范圍及基準地價標準的最低價標準,對五類工業用地價格為191元一個平方,而臨政發(2000)45號關於調整臨安市土地等級基準地價標準的批復中,明確工業用地價格為367元一個平方,并沒有見每平方170元價格的用地政策,不知臨安市政府與天松集團之間是怎么計算出這個用地價格的,實際上浙江天松集團早已在用心瞄準土地賺大錢了。被撤銷企業還在申請批地根據臨安市人民政府1998年7月3日臨政發(1998)90號關於同意撤銷臨安絲綢總廠的批復和同年7月15日臨安市經濟委員會,臨經組(1998)112號轉發市政府關於同意撤銷臨安絲綢總廠的批復通知,均已明確承認了該企業的消亡事實,那么為何從2000年9月20日由浙江天松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打給市國土局關於要求出讓土地使用權報告中,又出現了臨安絲綢總廠的企業名稱:既然是已被政府明令撤銷了的企業,那還有什么資格再去申請企業用地呢?而天松集團公司,則意欲把原臨安絲綢總廠的工業用地,私下轉為商業性房地產開發經營,已從根本上改變了土地使用性質,卻始終未見臨安市國土資源局依照有關法律規定,將臨安市絲綢總廠的所有土地推入市場,公開掛牌出讓或竟拍銷售,導致該宗地塊一直拖延至今,未被有效開發利用,土地資源浪費嚴重,損失過大。信訪聽證之后無下文2005年11月25日中共臨安市委和臨安市人民政府信訪局,就臨安絲綢總廠的企業改制不公,引發職工上訪事件,而向其寄發信訪聽證告知書,同時又於2006年3月28日正式發送信訪聽證通知,許多臨安絲綢總廠職工在接到該信訪聽證通知后,做了大量調查研究的前期應對準備工作,當他們聘請法律工作者,於2006年4月4日上午8點準時參加了,設在錦城街道武肅里社區4樓會議室,針對臨安絲綢總廠實施企業改制情況的職工信訪聽證活動。對臨安市政府相關部門及太湖源鎮政府所作出的多次書面答復意見,及2005年10月28日的各方協調會議內容,提出了詳細不同的闡述意見和相反觀點,均未能獲得公平滿意的調查落實和明確答復處理。在許多職工的漫長期待中,至今已成為信訪聽證之后無下文的重重待解迷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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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稿源:
編輯:
倪曉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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