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化金融保障———
有償取得的土地、產權清晰的固定資產可申請抵押貸款
《實施意見》鼓勵金融機構加大對養老服務業的信貸投入支持力度,擴大對養老服務業的有效信貸投入。金融機構應不斷創新金融服務產品,改進信貸擔保方式,合理利率定價,對產權清晰、管理規范、誠信度高、償債能力強的民辦養老服務機構及其建設項目給予多種方式融資支持。民辦養老服務機構有償取得的土地、產權清晰的固定資產,可申請抵押貸款,國土資源、房產管理等部門應予辦理抵押登記手續。探索民辦養老機構收費權抵押貸款辦法。
《實施意見》鼓勵和引導擔保機構開展針對民辦養老服務機構的信用擔保業務,各級財政出資的融資性擔保機構應優先為符合條件的養老服務機構提供擔保。將民辦養老服務機構貸款納入市級融資性擔保機構風險補償資金補償業務范圍,確定合理的擔保風險補償系數。
建立政策性綜合保險———
減輕養老服務機構運營風險
《實施意見》鼓勵發揮保險風險管理作用。建立養老服務機構政策性綜合保險,發展老年人意外傷害保險,探索建立老年人養老護理保險。鼓勵養老服務機構投保,減輕機構運營風險。對養老機構參加政策性綜合保險的,所需保費由市財政和縣(市)、區財政各補助30%。居家養老服務機構參加政策性綜合保險的,所需保費從其運營補助資金中支出。
加強人才隊伍建設和保障———
本科生養老機構工作5年入職獎補4萬元
《實施意見》要求各地各部門加快專業人才培養。支持引導全市大中專院校開設老年服務與管理、老年護理等專業。發揮寧波老年照護與管理學院的作用,加快培養老年醫學、康復、護理、營養、心理和社會工作等方面的專業人才。鼓勵民間資本舉辦養老護理員培訓機構,將養老護理員列入緊缺人才培訓范圍。養老服務機構負責人、養老護理員及其他從業人員統一納入培訓教育規劃。符合資質條件的各類職業技能培訓機構和養老機構可認定為定點培訓機構,并按培訓等級和類別,由促進就業專項資金、失業保險基金給予養老護理從業人員崗位培訓200元,專項能力培訓400元,初級培訓500元,中級培訓800元,高級培訓1200元,技師培訓1500元的培訓補貼和一次性職業技能鑒定補貼。
《實施意見》明確實施入職獎補制度。在本市民辦養老服務機構直接從事養老服務、康復護理等工作的大中專院校畢業生,經上崗培訓持有《養老護理職業資格證書》,并與養老服務機構簽訂正式勞動合同,就業滿5年后給予入職獎補。其中本科及以上畢業生獎補40000元,專科(高職)畢業生獎補26000元,中等職業技術學校畢業生獎補21000元。
促進醫養融合發展———
養老機構內設醫療機構可納入醫保范圍
《實施意見》鼓勵醫療資源進入養老領域。支持公辦醫療機構與養老服務機構醫養合作,建立對口支援、綠色通道和雙向轉診聯動機制。有條件的二級以上綜合醫院應當開設老年病科,增加老年病床數量,做好老年慢病防治和康復護理。支持民營醫院、街道(鄉鎮)衛生服務中心(衛生院)等醫療機構利用閑置床位開設為養老機構接收需要照護的失能、失智老人以及高齡、失獨老人,符合登記條件的享受政府有關養老的補助政策。
編輯: 李霞君糾錯:171964650@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