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月16日,從寧波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獲悉,我市近日出臺5項有關畢業生接收的新政,以方便畢業生就業、流動和檔案接轉。
轉正定級
不再統一要求辦理轉正定級手續
新政一:寧波生源畢業生回本市就業后,除考錄到事業單位外,不再辦理轉正定級手續。工作后再流動,不再將轉正定級手續作為人事檔案轉接的必備材料。
解讀:在計劃經濟年代,大學畢業生屬國家干部,自報到之日起滿一年后需辦理轉正定級手續,以確定其就業后的身份和行政級別的要求。
據介紹,畢業生到企業工作,被聘用后受《勞動合同法》管理和保護,雙方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工作崗位和工資標準,而不再涉及見習期滿后轉正定級問題。
就業手續
簽合同后再換單位的不再辦理調整手續
新政二:畢業時已落實就業單位的畢業生,簽訂勞動合同后再調整就業單位的,不再辦理就業調整手續,按正常流動(調動)辦理人事關系轉移手續。到機關事業單位工作的,按機關事業單位現行的錄用或調動政策規定辦理。
解讀:按原有政策規定,已在寧波就業的畢業生調整工作的,要在《就業報到證》上簽注調整意見的手續。但是,目前各行各業人員流動性普遍較大,為了方便勞動者的流動就業,因此簡化了調整手續。
未就業登記
尚未報到即解除就業協議的可登記
新政三:離校時協議書已簽,但尚未報到即解除就業協議書的,持報到證、原單位解除就業協議證明和原就業協議書,均可到生源地畢業生服務機構辦理報到和未就業登記。
解讀:在原未就業登記政策中,簽訂就業協議后就視作就業,但有部分畢業生在就業報到前就解除了就業協議,而一時又找不到工作,根據現實情況,擴大了未就業登記對象的范圍。而這些辦理了未就業登記的畢業生,可按甬人才〔2006〕26號文件規定,由各級政府有關部門提供免費人事檔案管理、免費求職,以及申請參加由各級政府人事部門組織的技能培訓、就業見習和推薦就業等優惠政策和服務。其中屬困難家庭的,可按甬人才〔2007〕1號文件規定享受臨時生活補助。
檔案管理
寧波生源市外就業可委托本市機構保管
新政四:寧波生源畢業生在市外就業,檔案無法轉入工作地的,用人單位可委托市畢業生服務機構或其戶籍所在地畢業生服務機構簽訂異地單位人事代理協議,委托辦理檔案存放和人事代理服務。
新政五:寧波生源畢業生(在校生)出國留學、退學(檔)、離校后未就業的,由其戶籍所在地畢業生服務機構負責保管其檔案。
解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說,這是為了解決寧波生源畢業生無法將戶籍和檔案轉入工作地的難題而制定的。現在,市外就業可委托本市畢業生服務機構辦理檔案存放和人事代理服務。
舉例說,以前寧波生源的大學生,如果在上海、北京等寧波市外工作,無法將檔案轉入工作地,致使檔案后續管理問題難以解決。現在,這些畢業生可以回生源地委托當地畢業生服務機構辦理檔案存放等服務。
相關鏈接
二季度寧波共接收高校畢業生2.7萬人
7月16日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獲悉,第二季度全市共接收高校畢業生27827人,比2011年同期增長6.2%,其中浙江省內生源畢業生22384人(含寧波生源畢業生15513人),比2011年同期增長6.6%。
|